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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许长安先生、独立董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出席现场会议,监事王锦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詹超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孙景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标的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对价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标的股份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债权债务安排及员工安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博、张丽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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