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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ST舍得          公告编号:2020-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艺术中心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由公司董事长张树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紫越女士、李健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赵海明先生、邱明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小玉、李沁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ST舍得           公告编号:2020-085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周政书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以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政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本金及利息,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目前尚未解决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已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6.7亿元为限,冻结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50)。目前暂时无法判断该资金占用事项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先后多次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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