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鸿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鸿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众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鸿锋实业和鸿众投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共减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股份63,700,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鸿锋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5,740,72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6月8日期间,鸿锋实业和鸿众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633,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其中16,450,000股为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2020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鸿众投资将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79,800,0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交易完成后,鸿众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鸿锋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减持期间,公司于2020年5月9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051、2020-068)。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鸿锋实业及鸿众投资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锋实业及鸿众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0年3月24日预披露减持计划以来,鸿锋实业及鸿众投资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注:(1)鸿锋实业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和二级市场增持。
(2) 鸿众投资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16年认购华铁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3) 本次减持期间,鸿众投资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79,800,0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4) 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自2020年7月2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15,900,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鸿锋实业和鸿众投资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鸿锋实业和鸿众投资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鸿锋实业和鸿众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鸿锋实业和鸿众投资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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