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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19年1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次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1、2020 年 01 月 02 日,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伊戈尔”、“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购买10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

  2、2020年06月15日,吉安伊戈尔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购买30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

  因公司募投项目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已结项,现将其募集资金专户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办理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共赎回理财本金37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29.841918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吉安伊戈尔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意见已于2019年1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万元(含本次公告金额)。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七、备查文件

  (一)相关理财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业务凭证。

  (二)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8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8号文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09,5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235,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62,295,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2月26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3-1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20日、5月23日,分别与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0年0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09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LED 照明电源生产项目、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两个募投项目的专户注销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四、备查文件

  (一)银行销户回执。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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