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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忠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备查文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03353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0-04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变更后: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潇湘北路二段8号。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 年 10月修订)。

  三、 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 年 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备查文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0-04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日

  至2020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二) 登记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六楼证券部。

  (四)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曾跃、舒来

  电话:0731-89708656

  传真:0731-85285151

  邮箱:zengyue@hnhsjt.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邮编:410016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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