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0-09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各方开展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合作内容、协议落实情况尚存有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的业绩影响: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交地产”)、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交租赁”)、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下称“中交上海航道”)共同签署了《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
本协议作为战略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视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一:
名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02-03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注册资本: 53494.89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协议对方二:
名称: 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05-0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法定代表人: 张剑兴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议对方三:
名称: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06-06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
法定代表人:霍胜勇
注册资本: 760606.35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港口与航道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运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国内水路运输,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自有设备租赁,应用软件开发,知识产权代理,商务咨询,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航道系统内的专业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战略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公司、中交地产、中交租赁、中交上海航道四方按照“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开发、资源、技术、管理、建设、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在城市开发、文旅康养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公司、中交地产、中交租赁、中交上海航道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类型和特点,积极推进合作,以股权合作、融资、建设、产业导入等模式,共同参与城市开发、文旅康养等领域的投资、建设。
2、依托公司在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等云南省内的项目储备资源,公司与中交地产拟共同搭建合资平台公司。平台公司成立后,依托中交集团与公司各自的资源整合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中交租赁共同按协商一致的合作方案,推进公司下属储备项目的土地整理、开发及建设等工作。待项目一级开发完成后,平台公司下设项目公司根据决策报名参与项目土地的招拍挂程序;若成功获取项目土地,由项目公司对各具体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具体合作事项另行协商约定。
3、中交租赁同意在满足中交租赁内部评审要求和风控标准的前提下,就公司、公司下属项目、合资平台公司、合资平台公司下属项目开展融资业务合作,具体合作方案以最终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4、中交上海航道可发挥其资金优势依法依规对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投资入股,同股同权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建设优势依法依规参与承建合作项目的土地整理、市政、房建等各项建设内容,发挥产业优势依法依规配套导入医养等产业,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协商约定。
(三)工作机制
本协议是四方深化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本协议相关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设立合资平台公司,并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具体合作事宜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并就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事项另行签订协议。
(四)其他约定
1、如遇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影响到合作项目的实施时,本协议四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由公司、中交地产、中交租赁、中交上海航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各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共同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为各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尚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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