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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0月1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10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屠宰销售模式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屠宰销售模式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 《关于在横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在沙洋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在江都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在义安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在内乡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在南阳市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横县、沙洋县、江都区、义安区等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5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英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恭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105.76%,主要是本期销售收款增加及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305.41%,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预付原粮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717.95%,主要是原粮拍买保证金和备用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95.89%,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52.31%,主要是本期赎回短期理财产品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14.48%,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63.83%,主要是本期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建设量增加所致。

  8、生产性生物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58.71%,主要是本期扩充产能,种猪及后备猪增加所致。

  9、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64.10%,主要是本期规模扩大,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67.91%,主要是本期规模扩大,支付土地租赁费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46.86%,,主要是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2、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58.32%,主要是短期借款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13、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34.11%,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付款所致。

  14、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0.25%,主要是本期应付工程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15、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款项科目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列示所致。

  16、合同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款项科目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列示所致。

  1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增加47.54%,主要是人员增加、薪酬水平提高所致。

  18、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57.22%,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19、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1.45%,主要是保理业务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82.19%,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225.15%,主要是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2、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645.81%,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23、长期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是本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所致。

  24、递延收益期末比期初增加51.94%,主要是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33.79%,主要是本期销售量和价格同比增加所致。2020年1-9月份,公司共销售生猪1,188.1万头,其中商品猪666.9万头,仔猪467.8万头,种猪53.4万头。

  2、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5.15%,主要是本期销售量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11.92%,主要是本期印花税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4.25%,主要是本期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78.74%,主要是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65.47%,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职工薪酬及物料消耗增加所致。

  7、其他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5.03%,主要是本期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 致。

  8、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5.72%,主要是对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9、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72.72%,主要是本期收到的与非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23.69%,主要是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结余。

  (2)2017年度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331.99万元。其中用于生猪产能扩张项目113,609.35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6,722.65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01,868.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300,940.1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928.72万元。

  (3)2018年度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5,900.39万元。其中用于生猪产能扩张项目191,186.7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4,713.67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1,063.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95,931.6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5,131.63万元。

  (4)2019年度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4,082.49万元。其中用于生猪产能扩张项目266,339.29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147,743.2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2,944.9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199,610.2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3,334.64万元。

  (5)2020年1-9月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630.12万元。其中用于生猪产能扩张项目129,366.09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264.03万元。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5,132.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73,082.9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2,049.14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4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横县、沙洋县、江都区、义安区等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以上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横县牧原、沙洋牧原、江都牧原、义安牧原、牧原科工。河南牧原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牧原生物。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为一体的生猪产业链。公司在广西省南宁市横县、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猪养殖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设立牧原科工,开展饲料加工、饲料配方研发业务,可以更好地服务公司生猪养殖,提升全行业生猪养殖水平,打造全球生猪养殖营养配方研发中心;公司子公司河南牧原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南阳市设立牧原生物,开展原材料进口、加工业务,有利于整合全球优质优价原料,优化原粮供应结构,打造成本领先的核心优势。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广西省南宁市横县、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猪养殖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设立子公司开展饲料加工、饲料配方研发业务,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生猪养殖;在河南省南阳市设立孙公司开展原材料进口、加工业务,有利于优化原粮供应结构,打造成本领先的核心优势。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上述地区设立子公司、孙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4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屠宰销售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顺应未来由“调猪”转向“调肉”的行业趋势,更好的为客户与股东创造价值,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在河南省内乡县、正阳县、商水县等地启动屠宰厂项目。根据目前建设进度,为了适应新业务的结算需求,公司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屠宰销售模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收款销售模式

  1、送货上门方式

  

  ①客户订单: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向销售部提交订单。

  ②确认订单:销售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向客户确认订单。

  ③收款:客户根据确认的订单预付货款。

  ④申请发货:销售部确认收到货款后向仓储申请发货。

  ⑤发货:仓储根据确认的订单进行发货。

  ⑥运输:物流按规划路线将产品运输至客户,客户签收确认;司机确认发货完毕并上传签收单。

  ⑦开具发票:财务部根据签收单开具发票。

  2、客户自提

  

  ①客户订单: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向销售部提交订单。

  ②确认订单:销售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向客户确认订单。

  ③收款:客户根据确认的订单预付货款。

  ④申请发货:销售部确认收到货款后向仓储申请发货。

  ⑤配货:仓储根据确认的订单进行配货。

  ⑥开具发票:财务部根据签收单开具发票。

  二、 账期销售模式

  1、送货上门方式

  

  ①客户订单: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向销售部提交订单。

  ②确认订单:销售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向客户确认订单。

  ③申请发货:销售部根据确认的订单向仓储申请发货。

  ④发货:仓储根据确认的订单进行发货。

  ⑤运输:物流按规划路线将产品运输至客户,客户签收确认;司机确认发货完毕并上传签收单。

  ⑥开具发票:财务部根据签收单开具发票。

  ⑦客户付款:客户在信用期内结算货款。

  2、客户自提

  

  ①客户订单: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向销售部订单。

  ②确认订单:销售部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向客户确认订单。

  ③申请发货:销售部根据确认的订单向仓储申请发货。

  ④配货:仓储根据确认的订单进行配货。

  ⑤开具发票:财务部根据签收单开具发票。

  ⑥客户付款:客户在信用期内结算货款。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4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10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5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133。日前,上述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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