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9日,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或“本公司”)与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如下:
一、 协议基本情况
1、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面对新的医药改革形势,为了能更好地迎接市场的变革,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扩大双方合作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达成一致意向。本着实现 “诚信协作、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为原则的互惠合作目标,决定建立面向未来、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进一步共享优势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双方的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实现双方共赢。
双方共同签署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以期有效指导双方合作的具体实施。
2、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199号
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董莉君
成立时间:2007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医药领域及与此相关的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七、提供商品采购、销售及市场营销服务;八、在浦东新区亮景路199号、245号从事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更密切深入的全方位战略合作,瑞康医药携手阿斯利康在山东区域项目的全面落地;积极参与山东省144个区县内百县百院医联体的建设;瑞康医药协助阿斯利康进行医院准入工作。
瑞康医药与阿斯利康携手在全国范围内拓展阿斯利康产品,瑞康医药利用自身已建立的医药配送平台优势,协助阿斯利康产品全面提升销售能力并加大终端市场开发力度。阿斯利康在全国各分子公司的配送权方面给予瑞康医药支持,阿斯利康整合优势产品资源,优先考虑瑞康医药及瑞康医药在全国各分子公司的配送权。阿斯利康愿意在新产品上市后优先考虑选择瑞康医药作为山东省及其他区域的配送商。
瑞康医药与阿斯利康在终端市场的拓展广度及辐射深度方面互为发展,借助推广飞鹰项目在山东省深度合作的良好经验,逐步扩大其它省份的合作。
瑞康医药积极参与阿斯利康诊疗一体化方案的设计和建设,为其提供药品、器械及相关产品或技术的配套支持,在动态血糖监测仪等产品在诊疗一体化方案设计、终端拓展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成为阿斯利康诊疗一体化方案的一部分。双方计划在山东省复制无锡阿斯利康商业创新中心模式和物联网创新等模式,将诊疗一体化项目在山东省深入覆盖。备忘录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三、本次合作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阿斯利康与瑞康医药将在“诊疗一体化”、医联体建设、创新中心模式和物联网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方在医疗综合服务领域的合作共赢的局面。如果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影响将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为双方初步的合作备忘录,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作模式应用推广的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本次合作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具有不确定性。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备忘录》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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