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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草案披露,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长誉投资及中远工业持有中集集团A股及H股股份合计8.14亿股,占中集集团总股本的22.63%。请公司补充披露前期取得中集集团股份的背景原因、取得价格,以及与本次交易作价的差异和原因。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草案披露,2019年中集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占比约23.50%,公司集装箱制造业务占比约32.47%,公司称本次出售中集集团股权资产是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请公司结合本次资产出售背景和集装箱行业情况,补充披露公司集装箱制造业务规模、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

  3.草案披露,公司本次出售所持中集集团17.94%的股份,还剩余4.69%股份未出售。请公司补充披露:(1)未转让全部股份的原因、剩余股份的后续安排;(2)公司对剩余股权的相应会计处理,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对外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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