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ST舍得 公告编号:2020-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的原因:鉴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峰、胡永波等16人已离职,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原激励对象持有的464,9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18年12月20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授权,2020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刘峰、胡永波等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4,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截止申报时间届满,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出现主动提出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情况,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刘峰、胡永波等16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公司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刘峰、胡永波等1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64,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662,07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230422),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4,9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0月2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规定及安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的原因、本次回购的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事宜所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减资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ST舍得 公告编号:2020-087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经公司自查,截止2020年8月19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本金44,000.00万元,资金占用利息3,486.00万元,合计47,486.00万元。
2、控股股东还款承诺情况
2020年8月19日,天洋控股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天洋控股及天洋控股关联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资产抵质押等各种融资方式,于2020年9月19日前,将前述欠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全部归还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0年9月22日,因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且未在2020年9月19日前的承诺期限内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间接占用资金的解决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已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6.7亿元为限,冻结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50)。目前暂时无法判断该资金占用事项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的及时还款情况,敦促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继续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偿还占用的资金及利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先后多次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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