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11 公司简称:新光光电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崴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为民
日期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0 月 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从事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光学仪器、光学材料、光学镜头、光学监控设备、投影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增加后经营范围:从事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光学仪器、光学材料、光学镜头、光学监控设备、投影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科技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电力保护监控装置、智能网络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检测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7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文简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及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进一步的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从而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
公告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http://www.sse.com.cn)的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0-03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8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5日 14 点 4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8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5日
至2020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0 年 11 月 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 号 TA 楼 15 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0 年 11 月 2日 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兴
联系电话:0451—58627230
Email:xggdchenguoxing@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 号
邮编:150080
(二) 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 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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