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60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对其所持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及补充质押。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本次解质押及补充质押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787,994,156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0.80%。
●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的通知,东方润澜于2020年10月20日对其持有的148,867,4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东方润澜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协议》,对其质押给中信证券的250,725,000股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同时东方润澜将其持有的9,0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作为对上述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押情况
备注:
1、持股数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东方润澜确认,本次解质押股份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根据东方润澜的通知和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延期回购及补充质押情况(单位:股)
备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指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三、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含本次质押)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相关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本次质押是对前期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延期购回,补充质押目的为提高履约保障比例。截止2020年6月30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799亿元,所有者权益279.97亿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6.56亿元,净利润5.81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5、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上述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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