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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2月4日至公告披露日,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益实业”)、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生态”)、贵州川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物流”)及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 累计收到政府补助 28,556,847.85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2,456,847.85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100,000.00元,以上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相关补助均不具有持续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22,456,847.85元,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6,100,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2,456,847.85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100,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收款凭证及依据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海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李子军为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科目上升231%,主要是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收到募集资金;

  2、衍生金融资产科目上升110.51%,是因为报告期末远期结汇的公允价值高于期初远期结汇公允价值;

  3、应收账款科目上升49.35%,主要是疫情影响增加部份客户信用期,因此应收账款金额增加;

  4、预付款项科目上升112.18%,主要是子公司本期末预付贸易商品款项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科目下降57.04%,主要是本期收回年初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小坝磷矿山过渡期损益;

  6、在建工程科目下降42.02%,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重大工程项目转固的影响;

  7、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下降33.7%,主要是所需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上升77.39%,主要是新增工程项目,预付的土地、工程款项增加;

  9、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预收的货款调到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导致预收款项下降100%,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上升100%;

  10、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降34.29%,主要是计入的应付外包劳务减少所致;

  11、应交税费科目上升523.53%,主要是本年子公司利润增加,其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科目上升100%,是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向银行取得5年期5000万元的贷款所致;

  13、资本公积科目上升110.66%,主要是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股本溢价所致;

  14、专项储备科目上升373.33%,主要是子公司福麟矿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同比上升;

  15、税金及附加科目上升100.52%,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开始磷矿石开采及销售业务,资源税增加所致;

  16、研发费用科目上升39.4%,主要是磷石膏胶凝材料在露天坑生态修复中的研究等研发项目支出增加;

  17、利息费用科目下降87.56%,主要是因为收到贷款贴息冲减贷款利息所致;

  18、其他收益科目上升43.3%,主要是收到政府收益性补贴资金增加所致;

  19、投资收益科目上升48.27%,主要是本期参股公司福泉川东盈利所致;

  20、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下降47.72%,主要是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21、资产处置收益科目上升151.58%,主要是本期处置旧设备等较去年同期增加;

  22、营业外收入科目上升99.04%,主要是因为长期未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所致;

  23、营业外支出科目下降45.59%,主要是本期捐赠款减少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172.69%,主要是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本期未有理财产品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9902.03%,主要是非公开发行收到的现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10,968,000股,锁定期限36个月于报告期内届满,且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相应股份已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并上市流通。

  2、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在报告期内完成发行工作,发行数量为8,000.20万股,发行价格11.37元/股,本次发行股份于2020年10月12日上市,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锁定期自上市首日起算。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向转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业已使用完毕。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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