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8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荆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之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大幅减少,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保证金增加所致;
3、存货较期初大幅增长, 主要系销售订单增长导致的备货量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大幅增长, 主要系本期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所致;
5、无形资产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6、应付账款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新增子公司华阳通应付款项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长,主要系人员增长及本期新增子公司所致;
8、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主要系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形成的资本溢价所致;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所致;
10、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本期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保本理财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1.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2020年7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8月7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7.05万份,行权价格为33.62元/份;向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13.9万股,授予价格为22.21元/股。
3.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首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95人,授予的权益总数由37.05万份调整为36.85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3人调整为71人,授予的权益总数由513.9万份调整为513.75万份。2020年8月25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完成上市,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部分完成登记。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000.00万元,用于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5日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31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9日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18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回复。
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7月7日、7月8日、8月4日、8月8日、8月24日、8月29日、9月11日、9月23日、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截止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8,481.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累计收到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上述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的现金管理账户中。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8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8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并对外报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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