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6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季滚动委托理财金额:64,060万元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1,840,410.86元
●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时间为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及到期的具体理财产品汇总如下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债、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者票据、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债券、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及黄金挂钩和汇率挂钩产品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9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以上受托方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943.67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31,86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00%,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实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也不排除上述投资收益类产品
受市场经济的波动、通货膨胀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负责。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原有3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追加2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2020-03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决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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