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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保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199.48%,主要系子公司新百超市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较年初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64.94%,主要系公司期末应收外部赊销客户货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年初下降31.73%,主要系公司期末预付供应商货款较年初减少所致;

  4、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42.67%,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确认的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所致;

  5、债权投资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购买无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43.17%,主要系公司自建项目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7、衍生金融负债较年初下降35.44%,主要系公司归还黄金租赁本金所致;

  8、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90.72%,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在合同负债核算所致;

  9、合同负债较年初增长1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在合同负债核算所致;

  10、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34.68%,主要系公司期末应交增值税较年初增加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158.8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预收客户货款中的增值税部分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12、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32.18%,主要系公司期末银行长期贷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13、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311.05%,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同期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57.13%,主要系公司本期确认的理财产品收益较同期减少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确认国债收益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97.75%,主要系去年同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调整所致;

  17、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6.26%,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同期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122.39%,主要系同期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冲回多计损失所致;

  19、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68.71%,主要系公司疫情期间销售下降,利润减少,计提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2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80.07%,主要系公司本期受疫情影响,利润减少所致;

  2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428.71%,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11%,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所致;

  2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95.35%,主要系公司本期分配股利及归还黄金租赁本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2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1-3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1-3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注: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3,071.43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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