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已合计被动减持22,416,941股,占公司总股本0.90%。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2020年9月24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60,344,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公司2020-083号公告),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其他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37,927,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9%。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已经将此次被司法强制减持事项告知海南万益,泰禾投资正与海南万益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债务重组工作。
5、泰禾投资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函告,获悉其因发生质押融资业务违约,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一)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1)以上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股。
(2)相关股东的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截至2020年9月24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60,344,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公司2020-083号公告),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但不排除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其他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3、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减持的原因
泰禾投资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合计质押了6,800万股(办理质押时为3,400万股,历年权益分派送转后目前为6,8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191号)。
由于上述质押融资违约,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5日向申万证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闽01执620号之二),要求申万证券协助将泰禾投资持有的68,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7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现,变现所得款直接划至指定账户。
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已合计被动减持22,416,941股,占公司总股本0.90%。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2020年9月24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60,344,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公司2020-083号公告),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其他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37,927,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9%。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已经将此次被司法强制减持事项告知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泰禾投资正与海南万益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债务重组工作。
5、泰禾投资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泰禾投资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0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其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其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伟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因存在质押融资违约,于2020年9月30日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855,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泰禾投资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2,416,941股,占公司总股本0.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务违约情况。报告期内,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中去化难度较大的高端住宅和商业项目占比高,在公司流动性紧张、行业调控政策持续及疫情的不利影响下,推盘节奏放缓,面临较大去化压力,公司经多方努力筹资,至本报告披露日,未能完成17泰禾MTN001、18泰禾01、17泰禾MTN002、17泰禾01、18泰禾02、H7泰禾02本息的兑付(详见公司于巨潮网披露的编号2020-062号、2020-068号、2020-069号、2020-074号、2020-078号、2020-085号公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59.05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87.10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64.76亿元。此外,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股东股份减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因存在质押融资违约,于2020年9月30日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855,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泰禾投资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2,416,941股,占公司总股本0.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与各债权人协商工作,从而帮助实现公司长远价值,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泰禾投资的函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泰禾投资正与海南万益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债务重组工作。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