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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会成员审议并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 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不再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38万元(不含差旅费)。该事项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八年,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6 日

  合伙期限:2013 年 11 月 0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87),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4,037人,其中:合伙人174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注册会计师1,4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业务收入18.59亿元,净资产0.83亿元。2019年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0家,收费总额1.83亿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为149.15亿元,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足额计提职业风险金,并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三年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监局出具的证券监管警示函15次,全部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负责人:孙琦,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38万元(不含差旅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八年,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2020 年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38万元(不含差旅费)。

  (四)本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选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选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会成员审议并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不再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38万元(不含差旅费)。该事项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0-019)。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0-020)。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贸易业务规模,维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每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含10%)。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借款相关手续。

  上述借款事项在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0647       公司简称:同达创业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牟柏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俊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翟晓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2%,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贸易产品采购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980%,主要是由于本期应收贸易业务销售货款增加。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期预付贸易产品采购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9%,主要是由于本期发放绩效及考核工资所致。

  (5)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80%、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037% ,主要是由于本期贸易产品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6)销售费用同比减少45%,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贸易业务品种与本期不同所致。

  (7)管理费用同比减少31%,主要是由于本期人工费用减少。

  (8)其他收益同比增加1417%,主要是由于本期加计抵减的增值税增加。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10%,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投资收益同比减少70%,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756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2%,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到子公司股权处置款及金融资产处置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柏强

  日期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0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0日

  至2020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00~4:00。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传    真:021—52383317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玉宝

  电话:021-61638809;68871928

  传真:021-58792032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须佩戴口罩并出示随申码,随申码为绿色方可进场。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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