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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虞伟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张国建先生因年龄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职,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伟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0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4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0-04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伟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张国建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职,公司监事会提名张伟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20-044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 年11月9日 9:00-11:30;13:00—16:00

  3 、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 、信函登记请寄: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31203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1188579  联系传真:0575-84292799  联系人:金雪泉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酒类业务。

  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拆迁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1) 本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厂区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本次拆迁的资产为公司座落于鉴湖路的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地块内的华舍厂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217,282.60㎡,房屋建筑面积265,986.96㎡的房屋及附属物。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拆迁补偿,本次房地拆迁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 532,437,072.00 元。本次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为签约、腾空、权证注销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212,974,828.80元),土地出让成交后,土地征迁成本返还后,支付剩余款项319,462,243.20 元。

  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支付的第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212,974,828.80元。202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支付的第二笔房屋拆迁补偿款185,352,227.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398,327,055.80元。公司本次房屋拆迁补偿款余款尚有134,110,016.20元,待华舍街道将剩余面积的征迁土地出让成交后支付给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8日、2019 年 7 月 6 日、2020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0、临 2019-045、临 2019-051、临 2020-036)。

  (2) 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

  嘉善县西塘镇人民政府与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书》,以现金方式对公司部分厂区内房屋、土地及附属配套征收进行补偿,拆迁补偿款总额为60,943,727.00元。2017年12月27日,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嘉善县西塘镇人民政府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2018年度,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按进度收到拆迁补偿款45,350,010.00元。截至2019年末,拆迁资产账面价值12,375,838.71元已结转至持有待售资产列报,收到的拆迁补偿款45,350,010.00元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待拆迁完成及重置资产投入使用(如有重置)后结转。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拆迁协议项下所涉及的拆迁资产仍旧尚未完成拆迁。

  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6年8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6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实施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发行 286 万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 13.64 元,并于 2016 年 9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事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计131人,持有股份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存续期为 48 个月,即 2016年 9 月 6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止。2020 年 6 月 12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 36 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止。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和2020年6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稽山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8)、《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卖出股票。

  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2019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会稽山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068 号)。该审计报告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 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该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作如下说明: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处于重整程序中。2019年9月6日,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会稽山不在重整申请范围内。 2019年9月17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9) 浙0603破申26号的《民事裁定书》,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资产管理人。2020 年 3 月 12 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因无法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主要内容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柯桥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柯桥法院鉴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人格高度混同,缺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格基础等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合并重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8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2019-075、2020-014、2020-03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尚未完结。

  (2)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化解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的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了《拍卖公告》,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10时至 2020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会稽山股份 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2020年10月11日,竞买人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竞买代码:T4076,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会稽山(股票代码:601579)3000万股股票”,拍卖成交价为:?203,388,000(贰亿零叁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法院要求竞买人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2020-039)。

  5、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6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止。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对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止, 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19-009、2019-024、2019-043、2019-068)。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896,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983%,回购最高价格为 8.90/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7.55 元/股,回购均价 8.4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1,945,734.50 元(不含交易费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会稽山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0—042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酒类业务。

  四、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0—043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建先生因年龄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张伟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张伟夫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张伟夫先生简历

  张伟夫  男,1962年出生,毕业于江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4年参加工作,曾工作在江苏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马期货有限公司,历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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