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2日

  至2020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下午15: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8:30-15:3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联系人:徐华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xh@greendachem.com

  邮政编码:31122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2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2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哲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