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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上接D57版)

  (上接D57版)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陈守德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日以来,虽然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均达标,但是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价值持续低迷,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导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倒挂,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同意公司董事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董事黄学诚先生作为本次《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696,910,000.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4,20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由5.17元/股调整为5.12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董事黄学诚先生作为本次《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7名,本次可行权数量为420.40万份,行权期限为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行权价格为5.12元/股。

  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影响期权定价及估值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董事黄学诚先生作为本次《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中占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变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张文清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张文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日以来,虽然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均达标,但是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价值持续低迷,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导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倒挂,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同意公司董事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696,910,000.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4,20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由5.17元/股调整为5.12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四)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7名,本次可行权数量为420.40万份,行权期限为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行权价格为5.12元/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中占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变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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