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韩桃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文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在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事项上的权限,2020年5月经董事长批准,控股子公司珠海蓉胜将以现金形式收购其下属持股比例达70%的控股子公司珠海中精的少数股东股权。经与持有珠海中精剩余30%股权的中国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投资)协商,双方根据珠海中精整体资产评估报告(永安达资产评报字[2020]第001号)评定的净资产1,037万元为基础,商议珠海中精整体作价850万元,对应中国投资持有股权价值为255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珠海中精成为珠海蓉胜的全资子公司,珠海中精将由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珠海蓉胜将增加长期股权投资255万元,不影响珠海蓉胜本年利润。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股权收购已完成协议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2、已作为临时报告披露的重大事项: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 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广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 编制和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0年10月27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深圳新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惠州新能源”)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解散清算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清算解散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7月12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洋洋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材料的研发、贸易;机电设备的采购、销售及租赁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6.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报表(含贤丰惠州新能源)

  

  (2)单体报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率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聚能永拓”)持股比率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丰信汇富”)持股比率10%;广东贤丰持股比率9%。

  (二)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2.注册地址:博罗县园洲镇腾达路

  3.法定代表人:刘洋洋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6.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7.股权结构:贤丰深圳新能源持有贤丰惠州新能源100%股权。

  三、清算注销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贤丰深圳新能源及贤丰惠州新能源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和运营情况不理想,2020年以来始终无法正常复工复产,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虽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扭转形势但收效甚微,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性,避免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公司决定解散贤丰深圳新能源及贤丰惠州新能源,并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贤丰深圳新能源及贤丰惠州新能源清算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为-5,200万元,具体影响数据以公司本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清算注销后,两家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鉴于本次解散清算事项具体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清算方案明确后方可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后续清算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27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32.8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在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原因见后文表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和原因。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累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4,832.86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表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和原因(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有关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减少4,832.8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608.16万元,以上为公司财务部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了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在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3日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9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0年11月12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35;电话:0755-83139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4) 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于2020年11月12日16:30之前填报《来访人员备案申请表》,包括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一个月出行情况途径地(详细列示到村镇);并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如未提前填报、未提前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电话:0755-83139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5. 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七、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41

  2. 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