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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投资理财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任一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对投资理财事项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投资理财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具体实施投资理财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公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议案,查阅独立董事意见等方式对远东传动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远东传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4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延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尚柏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42.03%,主要原因为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存货较期初增长32.2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订单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递延收益较期初增长44.3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同期增长307.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可转债溢折价摊销所致;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同期增长30.0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154.1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116.6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分配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远东转债”进展情况:

  (1)2020年第二季度,远东转债因转股减少70,100.00元,转股数量为12,096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远东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893,570,800.00元。

  (2)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相关规定,“远东转债”转股价格将由人民币5.7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与中国银行许昌分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4)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2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7.20 元/股),触发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次不行使“远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约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11月24日),如公司触发“远东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远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5)根据《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远东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支付第一年的利息。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0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于2020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4,613,322.3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9,938,463.08元;于2019年9月 28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748,946.75元;2020年1-9月使用募集资金82,925,912.55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77,739,206.55元,补充流动资金5,186,706.00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9,179,015.6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622,320,878.6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578,080.79元,理财产品收益13,280,056.16元),其中:银行存款49,179,015.60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90,000,000.00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6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缺席会议的董事0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延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刘硕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三:《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四:《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硕先生:男,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延生先生是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娅雪女士是姐弟关系,与副总经理史洪涛先生是亲属关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6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缺席会议的监事0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三:《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硕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硕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374-5650017

  传真:0374-5654051

  电子邮箱:sec@yodonchina.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尚集镇昌盛路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硕先生:男,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延生先生是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娅雪女士是姐弟关系,与副总经理史洪涛先生是亲属关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远东传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于2019年9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93,7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制作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15,661,2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8,038,750.00元。计划投资“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3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和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事项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的要求,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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