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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0-6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光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微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向关联方出售股权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以67,893.54万元的价格附条件向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森马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森开(温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开控股”)100%的股权,达到转让森开控股间接持有的法国Sofiza SAS100%的资产和业务之目的。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森马集团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35,000万元,森开控股已于2020年9月8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6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止。

  截至2020年9月30日,邱坚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9,44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12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占其所持有股份的35.22%。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7,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22年9月2日止。

  截至2020年9月30日,邱光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48,28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16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占其所持有股份的37.70%。

  (三)资产托管计划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投资的资产托管计划的金额为83,795,570.94元,资产托管计划是由本公司确定投资范围,基金公司负责运营托管资产的投资,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同业存单、低风险债券投资等项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资产托管计划尚未到期。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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