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汽车变速器关键传动零件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昊轶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恒翼升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昊轶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的议案》

  (1)同意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汇丰银行、泸州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人民币90,000.00万元以内。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银行增加中国银行、成都银行。

  (2)同意公司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对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担保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人民币108,000.00万元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张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汽车变速器关键传动零件生产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土地由参与竞拍获得,能否竞拍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0年10月29日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汽车变速器关键传动零件生产基地项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四川泸州高新区酒谷大道五段17号

  法定代表人:王强

  公司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汽车变速器关键传动零件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泸州高新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占地约190亩(实际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中载明的面积为准,以下简称“项目用地”),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若长江机械按照法定程序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并开展项目建设,则甲方在长江机械按规定缴纳相关款项、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并办理完善建设施工许可证后,为长江机械提供500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甲方支付该笔产业扶持资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为支持项目发展,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内,长江机械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用于该项目建设的,贷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部分,甲方按一定标准给与贴息补助。

  3、甲方对长江机械新购用于本项目的生产设备提供支持,以新购生产设备的有效采购合同、增值税专项发票和设备到货验收清单等为依据,按新购的生产设备(单价不低于20万元)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该补贴仅限于协议签约后三年内的设备采购,以设备采购合同签订日期及设备预付款凭证注明日期为准),甲方有权全程参与长江机械的设备采购过程。同时,自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有效期限内,长江机械享受甲方补贴的全部设备,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不得转让、抵押或搬离泸州高新区。

  4、甲方根据泸州市及泸州高新区关于人才、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为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提供优惠扶持,同一政策不重复享受。

  5、自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或长江机械向甲方缴纳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项目履约保证金。若长江机械按照法定程序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则该保证金作为缴纳的购地款项的一部分予以等额抵扣,不计利息。若长江机械未能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则项目合作终止,甲方在解约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6、长江机械须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参与项目用地(含地块上的构建筑物等所有资产)的竞买,若竞买成功,长江机械须按要求缴清相应款项,并自项目用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并投产(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未按期完成全部建设并投产的,可延期完成建设并投产)。

  7、项目建设容积率不低于1,行政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食堂、办公楼、职工倒班宿舍等)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项目土地平整、厂房、研发中心、实验室及办公用房等建设及装修方案须按有关规定报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8、项目确定的建筑、装修等相关公司,须具备相关建设、装修及消防资质(甲方有权审核),建设及装修设计方案须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工作。建筑、装修等相关公司进场前,应与长江机械签订正式的建设、装修合同,须在泸州高新区建设局、企业服务局、税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等事项,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税收须全部解缴在泸州高新区。

  9、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五个完整年度,长江机械在高新区须实现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40亿元。

  10、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长江机械在泸州高新区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10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长江机械不得将项目公司工商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迁出泸州高新区,不得转移、转让、转租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在泸州高新区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办公用房、生产设备等)。

  11、乙方及长江机械根据本协议享受甲方给予优惠政策的前提是乙方及长江机械没有违约行为且所有考核数据指标均来自长江机械本身,并确保数据指标真实、合法。乙方及长江机械享受甲方的所有优惠政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产业扶持资金、奖励、补贴等,建设补贴除外)必须且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长江机械承担违约责任并共同连带全额返还所有给予的优惠,未给予的优惠甲方不再给予。

  (二)免责条款

  若发生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开工滞后或无法开工,甲方应予以谅解,并积极配合协调政府资源排除障碍,解决难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及长江机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构成根本性违约,乙方及长江机械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共同全额退还甲方提供的所有优惠政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产业扶持资金、奖励、补贴等)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甲方提供资金之日起至实际退还甲方之日止向甲方支付利息;未给予的优惠甲方不再给予。

  1)乙方及长江机械未按协议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项“乙方的权利义务”第2款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且投产的。

  2)乙方及长江机械虽按协议约定时间投产,但投产期间非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导致停产、停业、歇业超过6个月的。

  3)乙方及长江机械未按协议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项“乙方的权利义务”第5款约定兑现相应营业额和纳税额的。

  4)乙方及长江机械10年内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出园区或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停工、停业、歇业超过6个月的。

  5)不遵纪守法,不遵守规划,不诚信经营,或污染环境,严重破坏高新区经营环境,对周边企业造成影响又拒不整改的。

  6)乙方及长江机械因违法违规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

  2、若长江机械依法竞得项目用地后未按照协议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建设,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除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外,同时按协议第四条“违约责任”第(一)项追究违约责任。

  3、乙方及长江机械未全面履行协议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1、3、4、6、7中任何一款应履行的义务,甲方有权调整协议(含补充协议)约定的应给予乙方及其相关项目公司的扶持、优惠政策。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属于双方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调分别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5、若乙方及长江机械股东、法定代表人、核心业务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或项目公司对外投资,则乙方及长江机械须在变更或对外投资之前书面告知甲方,涉及到甲方权益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因乙方或长江机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协议项目进展滞后、无法正常运营或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考核指标,则乙方及长江机械应共同连带赔偿甲方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协议合作内容,并按有关规定无偿收回提供的所有场地,属于乙方及长江机械的资产由乙方及长江机械自行处理。

  6、协议执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条款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

  (四)其他事项

  1、双方承诺严守商业机密和商业诚信,彼此向对方提供的信息与材料,不得向其他人员或单位披露;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推进合作关系不断深化。

  2、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执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不适宜或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修改本协议。协商不成或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后续能够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为公司的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土地由参与竞拍获得,能否竞拍成功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一定的项目建设风险及运营未达预期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

  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授信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7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0-016)。

  二、公司收购昊轶强为控股子公司概述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8.875%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6,861.25万元收购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68.875%的股份。2020年8月21日,昊轶强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正,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2020-037)。

  三、对外担保及授信情况进展

  (一)昊轶强拟向银行申请授信

  昊轶强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汇丰银行、泸州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人民币90,000.00万元以内。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银行增加中国银行、成都银行。

  (二)公司拟对昊轶强提供担保

  公司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拟对昊轶强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担保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人民币108,000.00万元以内。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68.875%的子公司

  3、注册资本:1,4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衷卫华

  5、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成飞工业园

  6、经营范围:航空零部件、相关设备设计制造及装配销售、航空标准件制造、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8,625.52万元,负债总额为5,881.84万元,净资产为2,743.68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524.55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1,078.66万元,负债总额为5,312.93万元,净资产为5,765.72万元,2020年1-9月净利润为2,095.08万元。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昊轶强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年度预计总额度范围内,以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此次将昊轶强纳入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范围内,是为了满足昊轶强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8,3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9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昊轶强投资

  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成都恒翼升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昊轶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于2020年7月20日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拟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第一期计划投资1亿元,项目主要产品为航空零部件;第二期将根据第一期项目运营情况,经昊轶强董事会讨论通过和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二期项目预计投资1亿元,项目主要产品为航空钣金件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昊轶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董事会授权昊轶强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登记、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开展相应业务等具体事宜。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恒翼升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卿东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经营范围:航空零部件,航空钣金件等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昊轶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若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完善公司航空产业布局,提高昊轶强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昊轶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基于昊轶强目前的业务发展需要,但新公司在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经营管理以及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和推进新公司的市场开发、经营管理,全力支持新公司做好项目建设,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协作,确保新公司的顺利运作。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809                                   公司简称:豪能股份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向朝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亚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3.1.2 利润表项目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按照董事会的既定战略规划,围绕2020年度经营目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市场销售进展情况

  1、国内市场

  (1)乘用车领域

  报告期内,重庆豪能和泸州长江机械的乘用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9%,且取得大众、长城、麦格纳等多个客户的铜环、钢环、结合齿、同步器和行半齿业务,其中结合齿和行半齿取得了重要项目订单,并处于样件开发阶段;在新业务锻造齿轮坯件方面获得大众的重要订单,供货量将达到435万件/年。

  (2)商用车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商用车业务回暖明显,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5%,并取得法士特、重汽、采埃孚等客户的多个重要订单,其中采埃孚在国内上市了首款商用车AMT自动变速箱,并受到商用车市场的追捧,公司是该变速箱内同步器零件的独家供货商。

  (3)新能源汽车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与大众、麦格纳、一汽、上汽、吉利等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了多项合作,涉及隔离环、主减齿、锥齿轮、行半齿等多个产品,其中主减齿已进入开发阶段。

  2、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达到10,179.61万元,同比增长65%,同时取得了欧洲GFT铜环,欧洲Magna主转毂和支撑,德国/匈牙利/俄罗斯采埃孚锻造钢环和同步器零件等项目,公司的出口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泸州豪能建设情况

  泸州豪能建设基本结束,锻压车间、机加车间、模具车间、技术中心的部分设备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整个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2、智能化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车间自动化生产工序增加,机器人一体化自动作业增加。

  (三)研发投入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3,289.42万元,同比增长7.72%。

  (四)昊轶强运营进展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26,861.25万元收购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68.875%的股份,昊轶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在人力、财力、技术等方面均给予其大力支持,其生产能力、技术研发能力、产线规划能力等得到大幅提升,财务运营成本大幅降低,毛利率有望得到提高。

  2、报告期内,昊轶强实现营业收入4,578.36万元,净利润2,095.08万元,均超过其2019年全年的金额;生产商品数量82.33万件,同比增长25%,交货商品价值10,087.60万元,同比增长14%;员工总人数407人,较2020年5月31日增加64人。

  3、昊轶强于7月份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拟投资2亿元分两期建设航空零部件和钣金件项目,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股权激励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并已完成股权激励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