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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二二年十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贵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96,122,986.59元,较上年期末余额287,630,769.89元减少66.58%,主要因疫情影响,客户工程施工期交货期延后,相应货款回收延后,及采购资金支付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52,084,077.00元,较上年期末余额14,729,824.00元增加253.60%,主要因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3,274,665.00元,较上年期末余额24,310,140.82元增加36.88%,主要因使用票据结算所致;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02,065,503.29元,较上年期末余额517,858,380.52元增加35.57%,主要因随销售规模增加,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期末余额39,080,643.56元,较上年期末余额27,951,229.57元增加39.82%,主要因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6,165,969.27元,较上年期末余额5,500,275.75元增加375.72%,主要因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0元,上年期末余额为6,884,968.49元,主要因本期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4,468,045.60元,较上年期末余额8,700,187.45元增加66.30%,主要因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增加,相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6,678,041.07元,较上年期末余额2,444,297.56元增加173.21%,主要因本期预付设备采购款所致;

  (10)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41,667,620.00元,较上年期末余额70,669,746.92元减少41.04%,主要因黄金租借合同部分到期交割及未到期部分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4,674,620.00元,较上年期末余额25,607,612.87元减少42.69%,主要因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1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59,783,833.99元,较上年期末余额96,420,805.40元减少38%,主要因原材料款结算所致;

  (1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0元,上年期末余额为182,684,501.10元,主要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分类为“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所致;合同负债主要为公司本期预收货款及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1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139,140,982.45元,上年期末余额为0元,主要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分类为“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所致,合同负债主要为公司本期预收货款及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1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3,435,335.82元,较上年期末余额7,809,727.03元增加72.03%,主要因本期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991,374.45 元,较上年期末余额3,395,858.29元减少70.81%,主要因费用款结算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9,510,764.04元,较上年期末余额7,541,594.95元增加291.31%,主要因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18)营业收入本期金额1,558,949,789.35元,较上年同期金额1,057,071,082.58元增加47.48%,主要因本期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19)营业成本本期金额1,210,530,035.95元,较上年同期金额837,877,741.32元增加44.48%,主要因本期销售数量增加,对应成本增加所致;

  (20)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5,449,837.42元,较上年同期金额3,733,453.50元增加45.97%,主要因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对应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21)管理费用本期金额24,540,865.53元,较上年同期金额18,180,611.22元增加34.98%,主要因职工薪酬、诉讼费增加所致;

  (22)研发费用本期金额51,077,387.99元,较上年同期金额33,766,214.15元增加51.27%,主要因研发项目耗用材料增加所致;

  (23)财务费用本期金额43,479,866.49元,较上年同期金额30,419,288.89元增加42.94%,主要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益所致;

  (24)其他收益本期金额2,907,447.84元,较上年同期金额856,191.41元增加239.58%,主要因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1,064,634.10元,较上年同期金额-68,055.00元减少1464.37%,主要因本期黄金融资借贷合同及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6)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2,483,630.50元,较上年同期金额347,971.37元增加613.75%,主要因本期向驻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捐赠增加所致;

  (27)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10,002,355.26元,较上年同期金额3,853,462.09元增加159.57%,主要因本期所得税较上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3月,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因产品责任纠纷起诉本公司,诉讼标的额为维修费3,962,709加拿大元,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原告尚未支付的货款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09、2020-012)

  (2)2020年4月,公司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公司货款人民币51,389,487.84元及相关利息,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23、2020-062)

  (3)2020年6月7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艳华女士与津西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2020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津西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韩敬远先生;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换选。(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35、2020-046、2020-059)。

  (4)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青岛华电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意为青岛强固的4,8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7月29日审议通过该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累计总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44、2020-054)。

  (5)2020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角钢、钢板、圆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预计期间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7月29日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总额为0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68、2020-071)。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益于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在手订单较多,预测会对2020年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0-07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9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0〕10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开展销售业务时,个别业务尚未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就向客户发出货物、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销售业务与合同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第六条、第十二条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一是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责任意识。二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公司将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加强公司董监高人员培训,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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