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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红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未经审计。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豁免承诺事项,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后审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豁免承诺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及相应修改相关文件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及相应修改相关文件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二、备查文件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姚江、张开华、刘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需在经营范围内增加“销售塑料制品”及“互联网药品与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公司名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后,公司英文名称同步确认为“Thalys Medica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由于上述事项调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三)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及相应修改相关文件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由于公司名称于2020年9月11日变更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相应地变更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及相应修改相关文件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6日14:30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公司A栋A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 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备查文件

  1、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销售塑料制品”及“互联网药品与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修改《经营范围》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需在经营范围内增加“销售塑料制品”及“互联网药品与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公司对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以上修改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内容为准。

  二、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后,公司英文名称同步确认为“Thalys Medica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由于上述事项调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和第十四条,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及相应修改相关文件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及相应修改相关文件名称,具体事项如下:

  一、 名称变更及审议情况

  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原名为“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名称于2020年9月11日变更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相应地变更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对《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二次修订稿)和《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等文件相关名称部分予以修改。

  上述事项已经出席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因此本次对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的调整及相应修改相关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对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的变更符合《公司章程》、《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二次修订稿)和《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名称变更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变更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名称及对《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二次修订稿)和《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等文件相关名称部分予以修改,不会对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16                                             公司简称:塞力斯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温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 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9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豁免在《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做出的“自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2018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4日),不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等类金融业务”相关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出具背景及履行情况

  公司在2017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时,证监会在《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中问及:“申请人与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签署合作协议,拟发起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或其关联方认缴金额不低于基金总额的20%。请申请人明确该投资计划及类金融业务的后续安排。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在该反馈意见回复中论述了上述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且于2017年10月18日终止了与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并作出承诺:“自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等类金融业务”。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完成,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已于2018年6月5日到账,所募集资金严格按照2017年非公开发行预案对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持续投入中。2018年公司IVD集约化业务迭代升级为SPD集约化业务,将本次募集资金中部分拟投入“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集约化业务)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325,752,997.19元。公司一直严格遵守承诺,未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等类金融业务,更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类金融业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承诺仍在履行中。

  二、豁免承诺的原因

  1、为抓住投资窗口期的现实需求

  公司目前以SPD业务及区域检验中心业务模式布局医疗器械产业终端,在目前国家大力鼓励国产替代的背景下,通过公司多年的行业资源积累,目前在与多家医疗器械产业上游先进技术企业保持良好投资洽谈,相关企业目前估值处于理想区间,公司迫切希望抓住投资机会。

  2、直接投资资金规模较大可能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受疫情影响,公司一季度业绩受到严重影响,若直接投资,资金规模较大可能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因此,公司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和融资渠道,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

  三、豁免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相关承诺事项,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发展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豁免后,公司将继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接受中小股东及公众的监督。

  四、豁免承诺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豁免上述承诺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及当前行业变革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豁免承诺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豁免相关承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豁免上述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及当前行业变革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豁免承诺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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