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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395                                                   公司简称:盘江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易国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煤炭需求疲软,价格较同期下行。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5.43%,净利润同比下降41.33%。其中:自产精煤销售量同比减少9.81万吨,减少收入12,193.65万元,自产混煤(含原煤直销)销售量同比增加24.05万吨,增加收入7,249.52万元;商品煤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10.47元/吨,减少收入64,359.71万元。因此,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累计净利润同比会有一定的影响。

  目前,我国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国家相继出台了“六稳”、“六保”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公司将始终坚守安全和环保两条底线,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努力创收增效,严控成本支出,强化内部挖潜,做好开源节流、节支降耗。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4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国晶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0-049)

  由于公司受让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4.9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公司合并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4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4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拟对2019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情况

  追溯调整前后具体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对2019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2019年1-9月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对2019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受让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4.9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公司合并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5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远忠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受让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4.9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公司合并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后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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