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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介绍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165人,实际认购数量988.8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42,688,990股增加为152,576,99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42,688,990元增加为152,576,99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0年9月15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0年9月15日,贵公司已收到程琳等165名激励对象投入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101,450,88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玖佰捌拾捌万捌仟元(¥9,888,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1,562,88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2,576,99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52,576,99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142,688,990元增加为152,576,990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进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乐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渠晓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0年6月12日起至2020年6月21日18时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至2020年6月21日18时,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20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165名激励对象共计988.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

  1、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的2,004,249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公司《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7名激励对象办理了2,004,249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8月17日。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赵万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142,688,990元增加为152,576,990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1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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