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50 公司简称:长源东谷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佐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明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0-019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良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证券投资管理初始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0-02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李佐元、李险峰等9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佐元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详情请阅2020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为拓宽公司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详情请阅2020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0-021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初始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及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含H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管理概述
(一)证券投资管理的目的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为拓宽公司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二)投资管理额度
初始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管理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IPO(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等)、期货、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可进行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管理使用资产的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使用资产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初始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8%。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经济周期波动、利率、通货膨胀、信用等方面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措施控制
(1)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加强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和调研,结合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
(3)认真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预期能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应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使之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结构良好,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管理的初始投资管理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使用资产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2、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有效保障资产安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证券投资管理初始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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