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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0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1月12日以通讯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朱君冰女士、独立董事田韶鹏先生、陈琪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宗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议案》;

  同意公司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24,027,667.97美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4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0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1月12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陈守峰、监事杨成松为通讯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议案》

  同意公司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24,027,667.97美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核销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情况说明

  公司生产的部分车载产品中含有DVD零部件,但DVD的核心技术和标准为国外企业掌握,DVD领域中的外国专利拥有者也相继组成了若干收费组织。2002年至2004年期间,部分专利收费组织与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原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了相关协议,中国企业向国外每出口一台DVD,需向上述部分专利收费组织支付一定金额的专利使用费。

  公司于2011年起先后与上述DVD专利许可收费公司:法国汤姆逊公司(THOMSON Licensing(S.A.S))、日本东芝公司(Toshiba Corporation)、美国杜比公司(Dolby Laboratories Licensing Corporation)、美国安牌可公司(MPEG LA,LLC)、美国稳瑞德公司(One-Red,LLC)签订了 DVD 专利许可使用协议,对公司销售的含有DVD的产品支付相应的专利许可使用费用。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所有销售出去(包含内销和外销)的含有DVD的产品均计提了专利许可使用费,自2011年至2016年累计计提了27,516,096.51美元。在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公司依约从上述计提的专利许可使用费中向上述专利许可收费公司缴纳了专利许可使用费, 截止2017年度, 公司累计支付了专利许可使用费3,488,428.54美元,现存余24,027,667.97美元。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聘请了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进行了咨询,针对“为支付DVD专利许可使用费计提的应付款项是否需要支付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问题,出具了《法律咨询意见书》,得出以下结论性咨询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公司计提的DVD专利许可使用费“应付款”24,027,667.97美元现无须支付。(详见《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VD专利许可使用费计提的专项法律咨询意见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拟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24,027,667.97美元。

  二、 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24,027,667.97美元。核销后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积极影响,本次核销专利许可计提费用24,027,667.97美元,计入 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027,667.97美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用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事项。

  四、 其他说明

  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中的关于2020年度的业绩预测未考虑本事项的影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及时调整全年业绩预测。

  五、备查文件

  1、路畅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路畅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VD专利许可使用费计提的专项法律咨询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在职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俊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199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周俊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路畅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路畅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会成员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简称: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281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9楼9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 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一)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分别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分别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路畅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路畅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9425735。

  5、会务常设联系人:赵进萍

  电话:0755-26728166

  传真:0755-29425735

  邮箱:shareholder@roadrover.cn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件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3”,投票简称为“路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名称和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现场送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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