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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晓峰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王晓峰(王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晓丹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王晓丹(王晓丹女士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学英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张学英(张学英女士简历见附件3)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军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张军(张军先生简历见附件4)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武雁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武雁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公司现任董事推举董事、副总经理孙长友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本次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王晓峰先生简历)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晓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王晓丹女士简历)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张学英女士简历)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办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学英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太原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具有中级经济师(金融)(资质)。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北京雍和宫营业部、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总经理职务、邢台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阔海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山海耀岚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汇融嘉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海鑫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华夏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张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公司30,000股股票。张军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孙长友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1,480,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2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1,389,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3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9,193,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8.25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79,102,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为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51,453,9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6,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167,11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26,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3,704,5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26,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167,11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26,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7,749,422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李兆存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5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在2019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鉴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鉴证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正式发起创建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56个办公室。2019年度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19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主要包括: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A股)、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港股)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六)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伟东先生,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

  徐伟东先生2000年1月至2018年6月间先后任职于吉林通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职务,2018年7月至今,任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徐伟东先生从业20余年,拥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鉴证、并购重组、IPO申报审计等相关服务经验,主要服务客户有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和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A股上市公司。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安小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

  安小梅女士于2012年10月至2019年11月间曾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职务,2019年11月至今,任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职务。安小梅女士从业10余年,拥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鉴证、IPO申报审计等相关服务经验,主要服务客户有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王勇先生,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

  王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中国注册税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

  王勇先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二十多年,曾在大型企业的审计部门任职多年,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实务操作,对企业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所研究。审计实务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改制,资本运作,企业重组,并购,发行上市等经验,能为被服务企业提出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和各类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案。其专业特长在于:上市策划及上市审计;制造、高科技企业审计;财务规划;企业重组等方面。

  任职期间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或上市公司审计、大型企业审计、咨询的业务主要有: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及年审)、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及年审)、上海证券交易所、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审计)、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宝原工业公司、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中信药业股份公司等十几家公司的改制、上市及年报审计工作。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信永中和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用良好,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客观、公允、独立,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武雁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周凡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纪文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刘亚敏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武雁冰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周凡卜先生在公司的其他任职情况不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谨向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在公司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增补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王晓峰先生简历)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晓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王晓丹女士简历)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张学英女士简历)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办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学英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太原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具有中级经济师(金融)(资质)。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北京雍和宫营业部、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总经理职务、邢台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阔海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山海耀岚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汇融嘉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海鑫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华夏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张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公司30,000股股票。张军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3.1 审议《关于增补王晓峰为董事的议案》

  3.2 审议《关于增补王晓丹为董事的议案》

  3.3 审议《关于增补张学英为董事的议案》

  3.4 审议《关于增补张军为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二) 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议案2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3、4采取累积投票制,且议案3需要逐项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1月27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杨聪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聪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杨聪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谨向杨聪杰先生在公司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杨聪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杨聪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增补王彬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王彬郦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王彬郦女士简历)

  王彬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银行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银行客户经理、公司部主任助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职务、北京雅尚利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北京千禧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王彬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5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聪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杨聪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杨聪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杨聪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王彬郦(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王彬郦女士简历)

  王彬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银行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银行客户经理、公司部主任助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职务、北京雅尚利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北京千禧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王彬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部分《公司章程》条款,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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