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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慧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的方式出席。其中,董事张慧春先生、王同春先生,独立董事胡益先生、张晶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本杨森先生以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王助贫女士,独立董事王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已履行请假手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参会监事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的方式出席。其中监事贾凤莲女士、杨向平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王雅媛女士以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陈安娜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刘正洪先生,财务总监郝娜女士,副总经理崔红梅女士、黎泽华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3、4 、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卉怡 孙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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