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袁黎雨女士持有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股份53,36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16%,袁黎雨女士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2,53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23.48%。截至本公告日,袁黎雨女士无质押股份。
实际控制人袁黎雨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东方电缆股份217,524,444股(其中15,260,86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2,263,575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26%。袁黎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0,891,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1%;袁黎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4,26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16.34%,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近日,东方电缆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袁黎雨女士关于股份质押全部解除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年9月18日,袁黎雨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5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北路证券营业部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9月21日,购回交易日2020年12月21日。
截至本公告日,袁黎雨女士质押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北路证券营业部的12,530,000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具体如下:
1.股份被解质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袁黎雨女士已无质押股份,后续将根据资金需求确定是否继续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根据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袁黎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
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今日,广东分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6日
营业期限:2020年11月16日至2098年10月21日
负责人:王魁元
经营场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党校路38号中珠在水一方1栋2003房
经营范围: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海洋脐带缆(含飞线)、海洋软管及其附件的研发、销售、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海洋工程、输变电配电工程、通信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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