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公司原38名员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主要为依法裁判解除与公司劳动合同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涉及的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753.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登载的前述公告。
2020年6-7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前述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对前述案件相关原告的给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5.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在法定期间内,双方当事人均就上述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了上诉。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陆续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前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及《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均作出最终调解或判决。根据《民事调解书》及《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公司对前述案件相关人员的给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2.2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渝01民终5467、5468、5471、5472、5914、5915、5916、5923、5924、5925、6562、6604、6605、6606、6607、6608、6609、6610、6615、6622、6623、6624、6625、6628、6629、6630、6631、6632、6634、6635、6636、8365、8366、8367、8368、8369号),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解除李银川、李良友、赵兴福、喻光华、张林、王玉波、郑晏均、谢传强、杨增培、胡周雨、陈德生、王玉琼、王超书、刘陈、何钟能、刘厚菊、戴绍波、邓勋华、夏庆碧、张宗惠、万东容、苏德洪、黄志金、黄德群、曹廷华、肖洪伟、刘德平、严斌、陈元、唐昌淑、朱堂荣、李平、叶波、王玉平、安代禄、刘有贤36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公司支付本案所涉及相关当事人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82.14万元。
3、若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前述支付义务,另支付相关当事人违约金合计为人民币8.21万元。
4、案件各方了结本案纠纷,任何一方不得就本案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
5、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书协议自双方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渝01民终6559号),对张波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如下:
1、维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2019)渝0120民初68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支付张波2018年08月最低工资差额358.67元)。
2、撤销上述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张波的其他诉讼请求和仲裁申请请求)。
3、变更上述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次日给付张波带薪休假工资682.59元。
3、解除公司与张波之间的劳动关系。
4、驳回张波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前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及《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向前述案件相关人员给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2.24万元。履行前述给付义务预计将相应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审核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朱堂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熊敏、朱俊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朱堂福先生的通知,获悉朱堂福先生将其前期质押给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朱堂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朱俊翰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中朱俊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75%为高管锁定股;朱堂福先生目前所持公司165,250,800股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朱堂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质押公司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其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等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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