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57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在上海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6人,李朝坤非执行董事委托叶峻非执行董事,沈国权独立董事委托孙铮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金煜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其中,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报请核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过程中,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案进行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改。
二、关于延长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银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58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张宏彪监事委托贾锐军监事会主席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贾锐军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59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日
● 为配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建议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提前3个交易日(即2020年11月27日前)与公司预先沟通,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进入会场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日 下午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3楼上海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日
至2020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bosc.cn)上进行披露。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提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交通:地铁2号、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于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4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8476988
传 真:021-68476215
(二)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除出示能够表明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2020 年11月27日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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