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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2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对相关报告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2:30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8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2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能够动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有助于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8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方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拟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等会计指标发生变化,不会产生实际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实际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19年1-12月、2020年1-9月的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为成本模式计量,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不断提升,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比成本计量模式更能动态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客观的资产状况,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变更,即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目前,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租赁和交易市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二)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长期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变更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计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情况(截止2020年9月30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一)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已聘请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对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测算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并出具了“闽中兴评字(2020)第NQ30038号”《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及相关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该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等会计指标发生变化,不会产生实际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实际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后续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能够动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有助于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华兴所(2020)审核字A-011号”《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资产评估报告

  (五)“华兴所(2020)审核字A-011号”《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8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6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刘海芬、林雨茜

  (二) 联系电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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