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3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51.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4.2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3.14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38.9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建阳支行”)提供的6.3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4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2.5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22日和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0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98.3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0-08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0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亿元,使用0元,从参股子公司南平世阳达置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7亿额度中调剂1.52亿元额度至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52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01月20日 ;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陈庆廉;
(五)注册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529号站前步行街1幢409室 ;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南平韬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欣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于2020年1月正式成立,无2019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接受工商银行建阳支行提供的6.3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4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2.5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4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2.5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为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4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2.5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1.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24.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61%。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38.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1.08%。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33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
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嘉世国际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不超过6.8亿美元(包含6.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美元债券,且公司为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详见公告2019-107及2020-072)。
2020年11月17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完成2.7亿美元的高级无抵押定息债券发行,债券代码为XS2248032653,票面利率为7.5%,到期日为2025年2月17日,该债券拟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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