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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2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董事会决定申司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申司昀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胡冉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申司昀先生、范时杰先生为执行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以上人员简历附后。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提供的新的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公司总裁变更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做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总裁调整原因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一致;

  3、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候选)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1、胡冉先生,1969年12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和经济管理学院,工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北秀支行负责人,中国南航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2007.HK)副总裁,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83.HK)副总裁,广东奥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11月起,任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除以上外,胡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冉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申司昀先生,1976年9月生,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州承总设计院主创设计师,香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发设计高级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香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州公司总经理,碧桂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湘渝川赣区域湖南城市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奥园集团(韶关)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除以上外,申司昀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申司昀先生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7,100股份。

  3、范时杰先生,1982年9月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本科,法学学士、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法学博士。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珠海分校社会学系主任、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珠海市——北师大社会治理研究重点基地主任,中共珠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幸福村居办第一副主任,市委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政研室副主任。广东省人大代表、党代表,珠海市党代表、香洲区政协常委,中共珠海市社工协党委书记。广东奥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奥园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除以上外,范时杰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时杰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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