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1月17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单建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系为美欣达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所取得资金主要用于美欣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支付货款、偿还银行贷款等资金需求。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3,64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6.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对应融资余额为40,765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3,64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6.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对应融资余额为40,765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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