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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需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熊先根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熊先根、张义勤出席了会议,其他9名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汪宇、王仲惠出席了会议,其他4名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总经理张义勤、副总经理朱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春彪、市场总监郑寅生、李裕勇、风险总监吴云列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柏青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3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陈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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