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冼树忠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8,380,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448%。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股份178,273,5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330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冼树忠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80,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80,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5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
股东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发来的《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违约处置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6日,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柴国生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权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实施了平仓处置,属于被动减持。其中:万和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的股份数量为1,210,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华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的股份数量为4,5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
2018年12月26日至2020年11月16日,柴国生因股票质押违约累计被万和证券、华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处置的公司股份为54,165,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万和证券、华泰证券对柴国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未产生任何收益。柴国生未提前获悉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
2、柴国生本次被违约处置的公司股份尚未覆盖万和证券、华泰证券质押融出的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违约金,后续仍存在被万和证券、华泰证券进行股份违约处置的可能。
本次平仓处置后,柴国生于万和证券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的剩余股份为25,035,057股,占其个人持股总数的15.66%,占公司总股本的3.28%。本次平仓处置后,柴国生仍质押于华泰证券的剩余股份为22,498,062股,占其个人持股总数的14.07%,占公司总股本的2.94%。
3、减持数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柴国生被动减持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同时,不排除万和证券、华泰证券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柴国生所持公司股份。
4、截止2020年11月16日,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99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柴国生、柴华合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为103,088,162股,占二人所持股份总数的64.03%,占公司总股本的13.49%;柴国生、柴华合计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为160,99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
5、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因柴国生、柴华二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故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着变更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柴国生所持公司股份被违约处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柴国生签署的《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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