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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温福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提名温福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2提名翁中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3提名霍善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4提名朱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5提名姜付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6提名杨占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7提名赵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同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1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跃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提名龚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2提名吴林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1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表决,选举宋永飞先生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宋永飞先生简历如下:

  宋永飞,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藉,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江苏尤夫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2月加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部长。

  截至目前,宋永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1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温福君先生、翁中华先生、霍善庆先生、朱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姜付秀先生、杨占武先生、赵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龚超先生、吴林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福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大连理工大学土木系工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曾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福瑞立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云南融硅思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温福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除在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外(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航天云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翁中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EMBA工商管理硕士,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就职于辽宁建华管桩有限公司、营口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上海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上海汤始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万利斯建材有限公司,均担任总经理职务;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湖北日月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0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联席总裁。

  截至目前,翁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3,980股,占公司总股本0.28%;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8月9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翁中华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7号),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其中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翁中华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以外其他当事人的最终处罚决定。(提名为董事候选人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霍善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河钢唐钢不锈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长、河钢唐钢中厚板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钢集团销售总公司财务部长、河钢集团河钢国际贸易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北京中凯宏德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华泰汽车控股集团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截至目前,霍善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宁: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硕士均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曾任职于武汉广播电视台、中国石油集团等,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管理、行政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8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天花膜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付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生,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07年5月至今,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姜付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占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0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经济法硕士学位,获律师执业资格。1988年至1992年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1995年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8年起为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2003年至今创办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所主任律师;历任中国赛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级高级合伙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占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11月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企业治理与国际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龚超: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6年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目前,龚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林新: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2018年9月加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采购部主管,现任公司物流部主管。

  截至目前,吴林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1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8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均为等额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日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人:黄瑱;联系电话:0572-3961786;电子邮箱:huangzhen@unifull.com。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1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ST尤夫”(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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