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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开办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1月18日起在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办理华夏鼎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008266)、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3834)的申购、赎回业务。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的有关规定。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网站:https://fi.cmbchina.com/home;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1月18日起在4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对应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二、 业务办理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对应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三、 咨询方式

  四、 其他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如有疑问,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

  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均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融融达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融达”)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1月18日起在华融融达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华融融达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华融融达的有关规定。华融融达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华融融达客户服务电话:400-6197-666;

  华融融达网站:www.hrrdqh.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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