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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 Holdings (Asia) Limited (高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9,530,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5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高盛亚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1,48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0,741,00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盛亚洲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高盛亚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1,48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0,741,00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高盛亚洲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自嘉泽新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截至2018年7月20日,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高盛亚洲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高盛亚洲不属于嘉泽新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高盛亚洲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高盛亚洲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9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

  至2020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二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2月3日(8:30-12:0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证券法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法规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盛 陈建英

  电话:0951-5100532

  传真:0951-5100533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50004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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