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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70.4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10月3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73.9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0.66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在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的授予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45万股,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对象为393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0.45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年10月30日

  2、授予数量:1,170.45万股

  3、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人数:393人

  5、授予价格:10.66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6300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1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393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1,704,500股限制性股票的股款合计人民币124,769,97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704,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13,065,470.00元。所有股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投入。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4,50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0,035,000股增加至411,739,500股,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有限公司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137,366,349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4.34%;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3.36%,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49,342,7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2.3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11.98%,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桂花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23,013,1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75%;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5.59%,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宋桂花为一致行动人,景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209,722,149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2.4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50.94%。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769,970.00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10月30日,以2020年10月30日收盘价对本次授予的1,170.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进行测算,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约为15,976.64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现金流。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1、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2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从变动前的52.43%降至50.94%。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作为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45万股,已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1,739,500股。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姜桂廷、宋桂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1

  

  (三)一致行动人2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减少,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景津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的工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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