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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提高募集资金和运营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分别对石头创新、石头香港、石头启迪增资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提高募集资金和运营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9          股票简称:石头科技         编号:2020-06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名称: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

  ● 增加实施主体内容:上述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北京石头启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启迪”)、Roborock (HK) Limited(以下简称“石头香港”)、Roborock International B.V.(以下简称“石头荷兰”)、Roborock Technology Co.(以下简称“石头美国”)、Roborock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石头德国”),现调整为上述实施主体及全资孙公司Roborock Korea Corp.(以下简称“石头韩国”)共同实施。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1.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1,866.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4.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石头创新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拟使用募集资金对石头创新进行增资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0年6月12日,公司、石头创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及增值税9,044,615.75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083.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 102,200.63 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资金拟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拟对“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孙公司石头韩国作为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除前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石头韩国作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石头韩国于2020年11月16日成立,暂未实际运用,暂无财务数据。

  2、新增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拟由石头韩国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四、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提高募集资金和运营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9          股票简称:石头科技          编号:2020-065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8,00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创新”)增资,增资完成后,石头创新注册资本拟由9,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7,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合计9,305.6485万美元向全资子公司Roborock (HK) Limited(以下简称“石头香港”)增资,增资完成后,石头香港注册资本拟由200.00万美元变更为9,505.6485万美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合计9,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启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启迪”)增资,增资完成后,石头启迪注册资本拟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1.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1,866.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4.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石头创新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拟使用募集资金对石头创新进行增资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0年6月12日,公司、石头创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及增值税9,044,615.75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083.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 102,200.63 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资金拟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石头创新增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对石头创新进行增资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石头香港增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对石头香港进行增资9,305.6485万美元,后续石头香港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实施主体进行增资:Roborock International B.V.(以下简称“石头荷兰”)、Roborock Technology Co.(以下简称“石头美国”)、Roborock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石头德国”)、 Roborock Korea Corp.(以下简称“石头韩国”)。

  石头香港、石头荷兰、石头美国、石头德国均为“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石头韩国为新增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3、石头启迪增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对石头启迪进行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石头启迪注册资本拟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石头创新

  

  2、石头香港

  

  3、石头启迪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分别向石头创新、石头香港及石头启迪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石头创新、石头香港及石头启迪均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分别对石头创新、石头香港及石头启迪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分别对石头创新、石头香港及石头启迪增资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提高募集资金和运营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分别对石头创新、石头香港及石头启迪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具有合理性,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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