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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拟将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改聘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2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的部分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具体要求如下:

  “三、请立信中联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陈述意见,陈述意见应当包含与你公司在会计、审计相关事项上是否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以及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的审计沟通工作。请予以补充披露,并请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改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2018年、2019年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与立信中联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立信中联不再担任路畅科技的2020年报审计机构。关于本次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事宜,立信中联与公司在会计、审计相关事项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并已做好前后任会计师的审计沟通工作,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和潜在纠纷。

  二、立信中联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陈述意见如下:

  “受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委托,本所2018年、2019年为路畅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现路畅科技为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双方已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本所不再担任路畅科技的2020年报审计机构。关于本次路畅科技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事宜,本所与路畅科技在会计、审计相关事项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并已做好前后任会计师的审计沟通工作,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和潜在纠纷。”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是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新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中联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2、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 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郭秀梅女士于2020年1月20日离职,按相关规定,半年内不得减持公司股票,其在2020年7月21日前不减持公司股票。董事长张宗涛先生、董事彭楠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监事杨成松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蒋福财先生、朱玉光先生、廖晓强先生(历任)、何名奕先生(历任)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3%),并于2020年08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减持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时间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董事长张宗涛先生、董事彭楠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监事杨成松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蒋福财先生、朱玉光先生、廖晓强先生(历任)、何名奕先生(历任)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均在此前公告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监事杨成松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董事长张宗涛先生、董事彭楠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蒋福财先生、朱玉光先生、廖晓强先生(历任)、何名奕先生(历任)均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次减持时间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董事长张宗涛先生、董事彭楠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监事杨成松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蒋福财先生、朱玉光先生、廖晓强先生(历任)、何名奕先生(历任)严格遵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 本次减持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以上减持情况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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