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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12月10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桃华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邮政编码:52822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雪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5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晓先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晓先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NLIGHT CO.,LTD

  设立日期:1992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上市时间:2006年10月25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雪莱

  股票代码:002076

  公司法定代表人:冼树忠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桃华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公司邮政编码:528225

  公司电话:0757-86695590

  公司传真:0757-86236050

  互联网网址:http://www.cnlight.com

  电子信箱:info@cnlight.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1、《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2、《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王晓先,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晓先,中国公民,女,1957年生,本科学历,有律师执业资格。1982年8月至2014年6月于广东工业大学任教,副教授。2004年至2014年任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系主任,并先后兼职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讲师团成员、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公司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联的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该董事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同意《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12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收件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28225

  公司电话:0757-86695590

  公司传真:0757-8623605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王晓先

  2020年11月25日

  附: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兹授权委托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晓先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5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日前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5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冼树忠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5人,董事叶剑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桃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目前空缺一席,经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提名,公司同意选举张桃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桃华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董事冼树忠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冼树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冼树忠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及派息等情形时,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14日14:30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张桃华个人简历

  张桃华,中国公民,男,198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09年7月至2018年1月,张桃华历任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3月起,任佛山市开林照明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起,任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22日至今,任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张桃华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张桃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桃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桃华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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