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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思科”)与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HAISCO INNOVATIVE PHARMACEUTICAL PTE. 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新加坡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四川海思科将其拥有的一项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药物在中国内地以外市场(含港澳台)的专有技术所有权转让给海思科新加坡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873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随着公司研发实力不断提升,为了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的种类,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公司逐渐将研发重点由仿制药转向创新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由于研发战略的转变,为使会计估计更贴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并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内部研发费用核算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4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了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而做出的谨慎决策。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4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思科”)拟与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HAISCO INNOVATIVE PHARMACEUTICAL PTE. 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新加坡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四川海思科拟将其拥有的一项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药物在中国内地以外市场(含港澳台)的专有技术所有权转让给海思科新加坡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873万元。

  该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AISCO INNOVATIVE PHARMACEUTICAL PTE. LTD.

  2.注册资本:10万美元

  3.经营范围:药品研发

  4.注册地:新加坡

  5.成立时间:2020年5月12日

  6.股权结构:

  

  7.海思科新加坡公司暂无实际业务发生。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HSK3486是四川海思科开发的全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静脉麻醉药物,拟用于手术全麻诱导/维持、内镜诊疗的镇静/麻醉、ICU镇静等适应症。按我国新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规定,其药品注册分类为化药1类。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转让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药物在中国内地以外市场(含港澳台)的专有技术所有权,含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845万元(未经审计)。

  (二)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转让特定市场专有技术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中立信评报字(2020)3001号和北京中立信评报字(2020)3002号),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转让一项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药物在中国内地以外市场(含港澳台)专有技术的市场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该专有技术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6,873万元。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评估模型采用收益法中的利润分成率法,即预测利用该技术生产的产品的销售情况,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即待估资产在未来收益中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对象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利润,并通过折现求出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转让的是四川海思科所拥有的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药物在中国内地以外市场(含港澳台)的专有技术(含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所有权。

  本合同签署后,由四川海思科负责在30日内办理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事宜,并移交与实施本项专有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专有技术的转让价款(含税)总额为26,873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税法规定,四川海思科和海思科新加坡公司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四川海思科负责代扣代缴海思科新加坡公司应在中国缴纳的各项税费。

  专有技术的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由海思科新加坡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四川海思科。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技术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海思科出售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药物在中国内地以外市场(含港澳台)的专有技术所有权给海思科新加坡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创新药在海外的运营,未来该产品在境外的临床试验组织和投入、以及商业化都将由海思科新加坡公司牵头负责。

  四川海思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思科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转让特定市场专有技术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拟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5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11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研发实力不断提升,为了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的种类,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公司逐渐将研发重点由仿制药转向创新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由于研发战略的转变,为使会计估计更贴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并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对内部研发费用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

  3、变更内容

  变更前的内容:

  (一)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包含与外单位合作研发)

  对于创新药,以取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开始进行资本化;

  对于仿制药,若需开展临床试验,以取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或BE备案号开始资本化,若不需要开展临床试验,以中试开始的时间点进行资本化;上市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以立项开始资本化。

  (二)外购药品技术

  在外购其他公司已取得的药品临床批件或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开发项目中,支付外购价款时进入开发阶段。

  变更后的内容:

  (一)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包含与外单位合作研发)

  对于创新药,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开始资本化;若项目Ⅱ/Ⅲ期临床联合申报,则从进入临床试验Ⅱ/Ⅲ期时开始资本化。对于已取得生产批件的创新药,其新适应症的开发,从开始时进行资本化;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从进行IV期临床试验时资本化。

  对于仿制药,若需开展临床试验,取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或BE备案号时开始资本化;已上市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从立项开始时资本化。

  (二)外购药品技术

  对于外购开发项目,以支付外购技术款时,该项目的研发情况为准,参照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核算管理办法进行核算。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更加谨慎地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夯实了公司的研发资产。相较与变更前的估计,本次变更对本期报表影响预计约为减少利润1,100万元;预期不会对未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研发重心的变化,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及评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了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而做出的谨慎决策。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5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12月0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俊民先生的通知,获悉王俊民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5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新药FTP-198片获得《临床试验

  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思科”)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1、药品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24日受理的FTP-198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的临床试验。

  2、FTP-198主要情况简介

  FTP-198系我公司研发的化学药品1类创新药,拟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IPF是一种病因不明的慢性、进行性纤维化肺部疾病,可引起周围肺纤维化重塑,导致呼吸衰竭,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升高,常见于60~70岁人群,是最常见的特发性间质性肺炎。IPF确诊后的中位生存期为2~5年,死亡率高,是呼吸系统的难治性疾病之一。迄今为止,IPF尚无肯定显著有效的治疗药物,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有效且耐受性更好的新型治疗药物。

  本品靶点作用机制明确,有可扩展适应症的潜力,除纤维化和肿瘤外,还包含血管生成,自身免疫性疾病,炎症,NASH,神经退行性病变等适应症,公司未来将根据该品种情况或将进行上述扩展适应症的研究开发。

  3、FTP-198临床试验情况

  FTP-198于2020年1月通过澳洲伦理审查, 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健康人单次/多次给药、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研究。根据目前结果,有望成为特发性肺纤维化(IPF)的潜在同类最佳(best-in-class)治疗药物。

  二、临床试验获批意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批准FTP-198片的临床试验申请,标志该产品可开展适应症“特发性肺纤维化”临床试验,如相关临床试验成功将有望进一步验证本品有效性和安全性,争取尽快获批上市造福广大患者。

  三、主要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目前FTP-198即将进入国内I期临床试验,在后期的临床研究与申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临床试验失败的风险,或由于项目本身、申报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评审要求而导致的研究失败、发补、退审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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